2020年自考本科的小伙伴,在备考阶段,到了最后阶段才进行浙江自考历年考试试题刷题冲刺!在这里浙江小编建议应该结合试卷题型一起复习,抓住重点。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2020年报名自考的考生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关于今天我们要说的:公司法00227考试试卷题型。
以下题型均是浙江省自学考试历年真题的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公司法上的公司债是指
A.公司所欠的所有债务
B.公司所欠银行的债务
C.公司所欠股东的债务
D.公司以有价证券形式所形成的债务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21.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公司股东查阅权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董事会会议记录
B.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C.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
D.只要股东请求查阅公司文件,公司都应该给予查阅
E.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都有权查阅公司股东(大)会会议记录
三、名词解释: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29.公司债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4.简述公司形式变更的功能。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2分。
38.公司债与公司股份的联系与区别。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3分。
39.案例:
原告:A贸易有限公司,被告:B设备有限公司及其股东方某、吴某、朱某。
原告A公司诉称:B公司尚欠其货款200万元。2018年12月B公司因违法被市场监管局吊销营业执照,至今未清算,因其息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公司财产流失、账簿灭失,A公司债权未得到清偿。根据《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方某、吴某、朱某应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故请求判令B公司偿还A公司货款200万及违约金,方某、吴某、朱某对B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被告吴某、朱某辩称:1、二人从未参与过B公司的经营管理,B公司实际由大股东方某控制,二人无法对其进行清算;2、B公司在被吊销营业执照之前已背负了大量的债务,并非由于吴某、朱某怠于履行清算义务而导致公司财产灭失;3、吴某、朱某也曾委托律师对B公司进行清算,但由于B公司财物多次被债权人哄抢,导致无法清算。因此吴某、朱某不存在息于履行清算义务的情况。故请求驳回A贸易公司对吴某、朱某的诉讼请求。
根据以上案例,回答以下问题:
(1)依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因在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在何期限内组织清算组,开始清算?
(2)B公司的清算组应由哪些人组成?法律依据是什么?
(3)吴某、朱某的辩解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自考填涂答题卡所需文具:
1.2B铅笔;
2.橡皮擦;
3.0.5mm黑色签字笔;
4.各科目大纲规定以内的物品。
以上就是浙江自考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0年浙江自考本科段:公司法00227考试试卷题型”的所有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有更多疑问可以关注浙江自考网,进行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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