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自考本科的小伙伴,在备考阶段,到了最后阶段才进行浙江自考历年考试试题刷题冲刺!在这里浙江小编建议应该结合试卷题型一起复习,抓住重点。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2020年报名自考的考生请跟随小编一起来看看关于今天我们要说的:房地产法00169考试试卷题型。
以下题型均是浙江省自学考试历年真题的考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从自然属性来看,土地是万物之本,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其特征除具有基础性外,还具有
A.强制性
B.有限性
C.永续性
D.阶段性
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至少有两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错选、多选或少选均无分。
31.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经依法批准后,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本行政区域内对规划的一定事项进行公告,这些事项包括
A.规划目标
B.规划期限
C.规划原则
D.规划范围
E.地块用途
三、名词解释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3分,共15分。
36.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41.简述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五、论述题:本题10分。
45.试述房地产合作开发利润分配和责任承担。
六、案例分析题:本题11分。
46.2015年3月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公司将A广场的一栋大楼出租给乙公司,每月租金150万元,按月收取,租期2年,从2015年4月1日起到2017年3月31日止。合同签订后,双方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备案手续。乙公司交付首月租金后,甲公司将楼房交与乙公司使用。2015年9月,甲公司因欠丙公司2800万元,便将该楼房抵押给丙公司,双方订立了抵押合同,约定如甲公司不能在2015年12月底还债,丙公司将对该房屋行使抵押权。但是,直到2015年12月底,甲公司仍然未清偿丙公司的债务。2016年1月,丙公司要求乙公司向其缴纳租金,乙公司拒绝。从2016年1月至2017年3月,乙公司以甲公司与丙公司之间存在抵押合同纠纷尚未解决为由,既拒绝向甲公司交租,又不向丙公司交租,并要求甲公司将该房屋出售给自己,甲公司同意但丙公司不同意。
问题:(1)甲公司将已出租的房屋抵押给丙公司,是否需要取得乙公司的同意?为什么?(2分)
(2)如果甲公司与丙公司的抵押合同有效,丙公司能否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时将楼房拍卖,以实现自己的债权??若乙公司提出异议能否成立?为什么?(3分)
(3)丙公司是否有权向乙公司收取租金,以充抵甲公司的债务?为什么?(3分)
(4)如果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债务,房屋管理部门是否准予办理该房屋的过户手续?(3分)
自考填涂答题卡所需文具:
1.2B铅笔;
2.橡皮擦;
3.0.5mm黑色签字笔;
4.各科目大纲规定以内的物品。
以上就是浙江自考网小编整理的关于“2020年浙江自考本科段:房地产法00169考试试卷题型”的所有内容,希望能帮到大家。如有更多疑问可以关注浙江自考网,进行在线咨询。
声明:
(一)由于考试政策等各方面情况的不断调整与变化,本网站所提供的考试信息仅供参考,请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
(二)本网站在文章内容来源出处标注为其他平台的稿件均为转载稿,免费转载出于非商业性学习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您对内容、版权等问题存在异议请与本站联系,我们会及时进行处理解决。
浙江自考网便捷服务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
与考生自由互动、并且能直接与专业老师进行交流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