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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浙江自考婚姻家庭法考点:涉外婚姻家庭关系

时间:2024-03-11 13:28:06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2024年4月浙江自学考试正在备考阶段,请广大考生关注“浙江自考网”,及时获取模拟试题、历年真题、最新浙江自考成绩、浙江自考报名、浙江自考备考经验等信息!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
  (一)涉外婚姻家庭关系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
  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因其具有涉外因素,而所涉及的国家婚姻家庭规定各不相同,在适用法律时需要解决不同国家的婚姻家庭法的冲突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对此并未规定。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指出,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依照该法第8章的规定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没有规定的,可适用国际惯例。第150条还指出,依照该法第8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这些规定是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涉外婚姻家庭关系当然也不例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以下简称《法律适用法》)已由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通过,自20l1年4月1日起施行。该法第2条第1款规定:“涉外民事关系适用的法律,依照本法确定。其他法律对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另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虽然这一规定符合“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原则,但如果立法者对于现行冲突规则应否继续适用不置可否,则会造成新旧冲突规则并存甚至相互抵触的局面。为此,第51条规定:《民法通则》第146条、第147条和《继承法》第36条“与本法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本法。
  《法律适用法》确立了关于最密切联系原则,20世纪70年代,确定法律适用的最密切联系原则得到广泛采用,适应了国际上解决涉外民事争议法律适用的实际需要,逐步成为国际上确定跨国民事关系法律适用的重要规则。
  (二)涉外婚姻家庭关系的准据法
  《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一条 结婚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或者国籍国缔结婚姻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第二十二条 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
  第二十三条 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四条 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第二十五条 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弱者权益的法律。
  第二十六条 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
  第二十七条 诉讼离婚,适用法院地法律。
  [例题·多选题]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允许当事人在一定的范围内选择适用的法律的有哪些事项?( )
  A.夫妻人身关系
  B.夫妻财产关系
  C.父母子女人身、财产关系
  D.协议离婚
  [答案]B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财产关系,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第二十六条规定,协议离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没有共同国籍的,适用办理离婚手续机构所在地法律。由此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BD.
  [例题·多选题]结婚手续,可以适用下列哪些地方的法律?( )
  A.婚姻缔结地法律
  B.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C.一方当事人国籍国法律
  D.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
  [答案]ABC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结婚手续,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的,均为有效。由此可知,选项ABC正确。
  [例题·单选题]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夫妻人身关系应如何适用法律?( )
  A.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B.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C.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共同国籍国法律
  D.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
  [答案]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夫妻人身关系,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国籍国法律。由此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D.
  第二十八条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例题]一对德国夫妇婚后移居瑞士,后来华拟从中国某福利机构收养一名残疾儿童到瑞士生活,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规定,涉及收养的有关法律适用问题应如何确定?
  (1)有关收养的条件和手续,应适用何种法律?( )
  A.德国法律 B.瑞士法律
  C.中国法律 D.中国法律和瑞士法律
  [答案]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由此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D.
  (2)有关收养的效力,应如何适用法律?( )
  A.德国法律
  B.瑞士法律
  C.中国法律
  D.中国法律和瑞士法律
  [答案]B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由此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B.
  (3)如要解除已经成立的收养关系,应如何适用法律?( )
  A.适用收养关系成立地法律,即中国法律
  B.适用收养效力的准据法,即瑞士法律
  C.适用法院地法律
  D.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答案]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由此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D.
  第二十九条 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例题·单选题]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扶养应如何适用法律?( )
  A.适用扶养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B.适用被扶养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C.适用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
  [答案]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扶养,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国籍国法律或者主要财产所在地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扶养人权益的法律。由此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D.
  第三十条 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例题·单选题]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监护应如何适用法律?( )
  A.适用监护人的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B.适用被监护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
  C.适用监护关系设立地法律
  D.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
  [答案]D
  [解析]《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条规定,监护,适用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中有利于保护被监护人权益的法律。由此可知,本题的正确答案是选项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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