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
侵权行为列举
1、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
擅自发表他人的作品,是指未经作者同意,公开作者没有公开过的作品的行为。
2、歪曲、篡改他人作品
歪曲、篡改他人作品,是指未经作者同意,以删节、修改等行为破坏作品的真实含义的行为。
3、侵占他人作品
侵占他人作品,是指未经合作作者的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
4、强行在他人的作品上署名
强行在他人创作上署名,是指自己未参加作品的创作,却以种种不正当的手段在他人创作发表的作品上署名。
5、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
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是指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又无法律上的规定而使用他人的作品。我国《著作权法》规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作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擅自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及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他人作品的;
(2)擅自出租权利人的电影作品及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
(3)擅自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权利人作品的。
6、拒付报酬
拒付报酬,是指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未按规定支付报酬的行为。
7、剽窃他人的作品
8、侵犯专有出版权和版式设计权
9、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
此种侵权行为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三种:
(1)自己创作的作品,借用他人的姓名,进行出售;
(2)临摹他人的作品,署以他人的姓名进行销售;
(3)将他人的作品,署以名家的姓名进行出售。
10、侵犯邻接权
侵犯邻接权,是指侵犯表演者、录音、录像制者权和广播电视组织权。
11、其他侵权行为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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