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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自考真题试卷及答案三【2014年4月】

时间:2020-10-30 15:41:14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41.简述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9-104

答:

集体管理组织的职能,主要是经著作权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具体表现为:

(1)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凡是《著作权法》规定的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出租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复制权等权利人自己难以有效行使的权利,权利人可以交由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进行集体管理。

(2)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3)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4)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42.简述专利申请日的概念及其确定原则。14-151-152

答:

专利申请日,也称关键日,是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专利申请日对专利申请人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且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能否获得专利权产生直接影响。确定专利申请日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1)如果专利申请文件是通过邮局邮寄的,则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在这种情况下,不能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申请日,也不能以专利申请文件到达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依《专利法实施细则》第4条,邮件上寄出的邮戳日不清晰,除当事人能够提供证明外(如挂号回执单上的日期等),则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的日期为专利申请文件的递交日,并以此日为专利申请日。

(2)专利申请人享有优先权的,以优先权日为申请日。
 

43.简述认定驰名商标应考虑的因素。24-294

答:

《商标法》第14条规定,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1)相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2)该商标使用的持续时间;

(3)该商标的任何宣传工作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理范围;

(4)该商标作为驰名商标受保护的记录;

(5)该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
 

44.简述我国法律规定的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26-305-306

答:

具体而言,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类型: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4)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上述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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