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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自考真题试卷及答案四【2014年4月】

时间:2020-12-07 14:45:08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

34、简述公司发起人的责任。

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2)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的义务;

(3)在公司设立过程中,因自己的过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4)发起人虚假出资,如未支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欺骗债权人和社会公众的,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5)发起人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责令其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
 

35、简述股东资格的丧失途径。

(1)所持有的股权已合法转让者;

(2)不依章程约定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者;

(3)因违法受政府处罚(如没收财产)而被剥夺股权者;

(4)其他合法理由。
 

36、简述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主要特征。

(1)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由外国公司设立。

(2)其具有与外国公司相同的国籍。

(3)外国公司分支机构须以营利为目的,并在中国境内。
 

37、简述公司增资的法定程序。

(1)必须由股东的表决通过。《公司法》第44条、第106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对增加公司资本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的2/3以上由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增加资本也必须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缴纳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按照公司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应当按照公司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3)履行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资本的增加,将会引起公司章程的变更,因而,公司资本的增加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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