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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法》自学考试真题试卷及答案四【2011年1月】

时间:2021-03-25 10:16:13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四、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35.试论商业银行经营的分业限制及其原因。

36.试论证券投资项下外汇流动的特点及其管理制度。

答案及评分参考

35.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得从事信托投资和证券经营业务,不得向非自用不动产投资或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3分)

原因如下:

(1)信托投资、证券经营业务和不动产投资业务,风险较大,储蓄类短期资金不适用于此类投资;(2分)

(2)银行储蓄存款人与银行是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信托投资、股票业务和不动产投资的投资人与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和发展商之间是信托关系和产权关系,这两种关系在法律处理方面不同;(2分)

(3)信托业务、证券业务和房地产业务受市场影响大,当市场低落时,可能受到巨大损失。(1分)信托投资的风险投资人与信托公司有合同的约定,股票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房地产投资风险由发展商承担,而银行的贷款风险则由银行承担,存款人不承担任何风险。(2分)

36.证券投资下外汇流动的特点是速度快,金额大,交易频繁,容易对本国金融体系造成较大冲击。我国目前实行的是总量控制及合格机构投资者制度。(2分)

(1)对于境外投资者进入中国证券市场,目前的规定是,境外投资者可以直接进入我国境内的B股市场购买B股,无须审批;(2分)进入A股市场购买股票、债券等投资品种,需要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进行,且通过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汇入的外汇资金不得超过国家批准的外汇额度。(2分)

(2)对于境内投资者到境外证券市场投资,实行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制度。(2分)境内商业银行、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等作为机构投资人,在外汇管理部门批准的外汇额度内,可以直接到境外进行证券投资,也可以接受客户委托到境外证券市场投资。(1分)2007年,我国开始试点境内个人直接进入境外证券市场,这是我国资本项目开放的一个重大举措。(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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