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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理学》自学考试真题试卷四【2014年10月】

时间:2021-04-05 10:08:32 作者:储老师

自考助学

四、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41.试比较法治和法制的区别。

【答案】(1)法制既指一国的法律制度或法律和制度,也可以指严格依法办事的一种方式、制度。而法治概念的含义则主要在于主张执政者严格依法治理国家。

(2)当法制作为法律制度或法和制度的简称时,它指的是具有实体性的法和制度。而法治是一种治国的理论、原则和方法。

(3)法制既强调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守法,也强调每个公民守法。而法治强调的主要是一切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必须严格守法、依法办事。

(4)法治蕴含了法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法制并不必然地具有正当性,它更强调秩序价值。

【考点】法治和法制——法治和法制释义

42.简述法律职业技能的内容。

【答案】法律职业具有专门性的特点。法律职业技能包括:

(1)法律知识,关于法律和人的法律生活所形成的专业知识。

(2)法律语言,是法律职业者的话语体系。

(3)法律职业技术。

(4)法律思维。

【考点】法律职业和法律思维——法律职业

43.简述法律责任的特点。

【答案】(1)法律责任具有法定性,即承担法律责任的最终依据是法律。

(2)法律责任具有国家强制性,即法律责任的履行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存在前因与后果的逻辑关系。

(4)法律责任具有否定性,表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或追究否定性、不利性后果。

【考点】法律行为、责任和制裁——法律责任

44.为什么说法的作用是有限的?

【答案】法的作用是有限度的,是因为:

(1)“徒法不足以自行”。

(2)法只是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基本社会规范,调整人们行为的还有其他社会规范。

(3)法的穗定性经常使其与社会发展不同步,致使法滞后于社会发展的需要。

【考点】法的功能和作用——法的主要作用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

45.论述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的作用。

【答案】(1)社会主义立法直接确认和保障人权。基本人权也是法律权利,社会主义立法应该予以确认和保护。

(2)社会主义法的实施直接维护和保障人权,表现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等通过司法和执法等行为直接保障公民权利。

(3)社会主义法制对人权得以实现的环境发生作用。

(4)我国积极参加国际人权条约,维护和保障人权。

【考点】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法和人权保障

46.结合中国当前法律意识的状况,试述如何培养法律意识。

【答案】(1)加强法治建设。

(2)抑制旧法律传统、旧法律意识的影响。

(3)开展法制宣传,普及法制教育。

【考点】法律意识和法律文化——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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